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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男子成功登记结婚?有人说这是“闹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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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有关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恐惧,比如用“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来形容,我可以姑且理解为无知者无过,囿于中国传统思维的束缚。况且区区一个地级市的民政部门,也不负担做一些突出重围、对旧制度作革命的惊天之事的责任。只是所谓“对民政局声誉造成影响”,“打击网络造谣、传谣”之词,未免有些凸显出在体制内为了猴急于维护自己的官威和官位而乱枪扫射,拿大炮打蚂蚁之嫌。

我想提醒广西贵港覃塘区民政局的“人民公仆”们,中国有几千万的同性恋者,家里有同性恋子女、兄弟姐妹,甚至父母的家庭涉及的总人口可能有几个亿,支持同性恋人群婚姻平权的人口目前也应该可以以亿计算。上个月24日,在第74届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的会议中,中国代表团就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独立专家的报告进行发言时明确指出:“中国反对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

你们对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平权的正确认识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可以理解,你们按照现行法律依法行政也是恪尽职守。但是将本可以定性为玩笑的小事,因为生怕引火烧身(我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火”)而无限上纲,让人产生“破坏社会秩序”和“造谣、传谣”的联想,迎合一部分本来对性少数族群就有仇恨的人群的“自嗨”,这不是作为公部门应该有的态度和做法。这样的做法,凸显出你们骨子里的“恐同”,也实际上造成了对同性恋群体的歧视和网络暴力。


“爱成家”,无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相爱的人要在一起才是天经地义,这才是我心中的“公序良俗”。同性恋者要的是与异性恋一样“可以结婚的平等权利”,并不一定是婚姻本身。其实婚姻制度走到今天,就算在中国,按照有些人口中的“公序良俗”,可能也早已被“破坏”。每天有多少“幸福的人”走进婚姻,又有多少“不幸的人”走出婚姻,民政部门的人比谁都清楚。

那张前台,真的有你们维护的那么神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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