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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近期审理一批涉黑涉恶贪腐大案,居然涉及吸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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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

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

其背后的“保护伞”

更是令人深恶痛绝

近期

广西法院开庭审理了

一批涉黑涉恶及贪腐案件

↓↓↓

受贿530万!

原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过堂受审

昨天(5月14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原后勤部副部长李世贵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世贵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后勤部营房处处长、后勤部副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某公司、陈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等事项中提供帮助。


公诉人:

被告人李世贵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3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李世贵


公诉机关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世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世贵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


本案由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周启华担任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贺祥成出庭支持公诉。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共5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日宣判。


黑恶团伙涉24起刑案

两名“保护伞”警察大队长浮头

2016年,横县一名女子遭遇歹徒强奸,县城一些娱乐成经常发生打架斗殴……这些案件直到2018年6月,以当地娱乐城老板沈某旭为首的黑社会团伙被打掉后,案件的幕后原因和它的“保护伞”才浮出水面。5月14日,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刘荣宇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刘荣宇受审 (图源:兴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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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团伙被查“保护伞”现形

现年42岁的刘荣宇案发前系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沈某旭是横县旺巢娱乐城老板。据南宁警方查明,2016年以来,南宁市横县六景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长期遭到以沈某旭为首的黑恶势力强迫交易,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18年6月,南宁市公安局组织警力统一收网,先后将沈某旭等38名团伙成员抓获,查获管制枪支5支,破获刑事案件24起,分别涉嫌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另外查处治安案件6起,分别涉嫌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

以沈某旭为首的黑恶势力被查后,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刘荣宇涉嫌受贿犯罪,充当黑社会团伙“保护伞”的问题随即浮出水面。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刘荣宇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兴宾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荣宇在担任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横县旺巢娱乐城老板沈某旭送给的现金12万元和价值5.5万元的红木沙发一套,为沈某旭经营的娱乐场所及其朋友吸毒提供帮助,对旺巢娱乐城检查次数少也不严格,致使众多吸毒人员长期在该娱乐城从事吸毒活动,给沈某旭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充当“保护伞”。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的一个晚上,横县公安局对该娱乐城实施突击检查,当场抓获雷某榆、尹某程等上百名吸毒人员,之后刘荣宇应沈某旭的电话请求,对吸毒人员雷某榆、尹某程给予关照,使两人得到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荣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被告人刘荣宇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仍为他人提供便利、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的有关指导意见的规定,应酌情从重处理。

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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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保护伞”也涉案

4月25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对外披露,兴宾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卫楚(正科级)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卫楚在担任横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横县旺巢娱乐城法定代表人沈某旭给予的财物,为其经营的娱乐场所从事赌博活动和经营娱乐城给予关照。在公安机关对沈某朋友杨某进行刑事立案后,为其提供便利,帮助逃避刑事处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卫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另外,被告人卫楚向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卫楚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仍然为他人提供便利,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规定,应酌情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也即将开庭审理。

自治区高院公布

5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处理结果

5月14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同时公布了5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处理结果。

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5月10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91件(涉黑54件、涉恶337件),共审结257件(涉黑案件34件、涉恶案件223件),占受理案件数的65.73%;其中经审判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的有187件1241人(涉黑32件312人、涉恶155件92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5人,重刑率为30.22%,判决追缴违法所得、罚金、没收财产达1.821亿元。

此外,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区法院共审结涉枪涉爆类案件1248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毒、投毒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335件,审结盗抢骗案件15956件,审结黄赌毒案件11114件,审结食药环案件276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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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专业”替人暴力追债

2015年以来,以韦某亮为首的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替他人追债为主业,吸收成员,采用暴力相威胁、聚众造势、滋扰、纠缠、喷油漆等方式在柳州市范围内向多名被害人追讨债务。此外,该犯罪集团成员董某勇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了长、短气枪各1支以及气筒、清音器、钢珠弹、铅弹等并将其藏匿,被公安机关抓获收缴。

2019年4月15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对韦某亮等1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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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组团”祸害小镇

2003年开始,叶某林先后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浦北县石埇镇及周边地区,不断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先后实施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5起、非法拘禁1起,妨害公务1起,强迫交易1起,导致2人重伤、9人轻伤、3人轻微伤,对石埇镇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浦北部分地区的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社会危害性极大。

2019年4月12日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叶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盗伐林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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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作恶乡邻,欺压百姓

2014年至2018年间,以叶某鹏为首,叶某苋、叶某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经常纠集同村多名男青年,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在广西浦北县龙门镇及小江街道办范围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4月11日,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对叶乾鹏等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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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开赌场等敛财近200万

2008年以来,以符某康为首近20人的犯罪团伙有组织的在北海市海城区红路岭村、金癸市场一带,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违规建设铺面出租、垄断市场经营等多种手段非法聚敛财产超过200万元,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还拥有非法枪支及大量的刀具、铁棍等暴力工具,对危害其组织利益、威胁动摇其江湖地位的,便拿枪、持棍、动刀,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打击、压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4月24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符某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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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市政执法人员”

2018年8月23日,廖某宇、黄某钧纠集他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多人对行业内他人实施报复殴打。2018年7月至8月,该团伙两次冒充“市政执法人员”,采用威胁等方法先后二次敲诈勒索运输煤气人员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00元。2018年9月17日-18日,团伙成员谭某海在灵山县新圩镇那东村委会某处一老旧黄泥屋处,先后4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唐某超、蒙某业,共得款人民币260元。2018年8月21日,由团伙成员劳某驾驶一辆轿车搭载檀某胜、陈某明和王某先到达钦州市平南镇太洋村委会某处,檀某胜、陈某胜在车上望风,王某先借机与被告人的邻居聊天,劳某趁机进入受害人的房间内盗走他人财物,数额达4.68万元。

2019年4月28日,钦州市灵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分别对廖某宇等1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

扫黑除恶

打贪灭腐

大快人心!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南国今报记者 黄必成、广西新闻网记者 吴海泉、网络综合

编辑|梁笑天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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